各科室: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8〕64号)文件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科技部委托,决定于近期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和“中药有效成分群关键技术研究”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工作条件。鼓励组织相关学科和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约定。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目前未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等)在研课题(按照计划年底结题的课题除外)。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作为主研人员再参加一项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并符合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申报课题应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
四、课题经费预算依据充分、合理,管理措施完善。并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要求编制课题预算申报书。
五、课题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各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于2008年5月12日(周一)17:00前报送科教科,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文档上交。
六、其他
因此次申报时间较紧,请有关项目组及时做好初审通过后参加答辩的准备。“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中药有效成分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等有关资料请从“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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